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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数字货币法规供参考

imtoken官网app下载 2023-01-17 08:51:42

编者注

一方面,制定数字货币的基本立法。在立法层面,对数字货币的本质属性、法律地位、监管主体等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从数据、技术、场景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出台专项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制定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级法律。监管虚拟货币、ICO等的法规;另一方面,修订完善滞后的法律法规。通过对相关法律中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保护等基本方面的细化和完善,可以尽快实现数字货币有法可依。

近年来,随着分布式账本、数字加密等技术的不断进步,数字货币交易的监管已成为全球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将数字货币交易纳入法律法规的国家,日本对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多次修改,主要涉及《资金结算法》、《支付服务法》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这些政策法规的修订为我国数字货币政策的优化和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数字货币概述

数字货币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示形式。它依靠密码学、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通过数据交易来执行交易媒介、记账单位、价值存储等货币功能。根据发行人的不同,数字货币可分为私人数字货币(即虚拟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即法定数字货币)。

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中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由于缺乏国家信用担保、可扩展性差、价格不稳定、使用场景有限、无法满足大容量高速交易等问题,难以兑现货币的基本要求。职能。同时,私人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也大大削弱了央行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率。因此,日本率先立法规范私人数字货币交易,对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实施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定交易所准入标准,并制定交易所用户保护和反洗钱、反洗钱等相关规则。 -恐怖主义融资。

中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

央行数字货币是具有国家信用价值支撑和现代货币本质属性的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具有广泛可接受的基础,可以实现价格稳定,并可以通过数字化和可编程性实现货币精准交割、前瞻性引导和逆周期调控,完全满足法定货币的条件。日本央行在综合考虑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创新、保护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不断深入研究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

日本数字货币政策的修订

(一)私人数字货币相关法规修订

1. 修改《资金结算法》,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 2016 年 5 月 25 日,日本国会通过了《资金清算法》修正案(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正式将虚拟货币纳入法律监管体系,明确了虚拟货币的相关概念,并规定了相关业务。范围。同时,为配合《资金清算法》修正案的实施,日本政府还先后制定并公布了《资金清算法实施令》、《内阁府虚拟货币法令》交易所经营者”和“公众意见概要和金融厅的相应意见”等指导或解释。

2.修订《支付服务法》以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商的监管。一是加强对交易者的限制。交易商必须承担与交易相同的责任风险,如用户加密资产泄露、洗钱、非法融资等。因此,即使交易商不提供加密资产交易服务,也需要在日本金融厅进行注册。其次,交易者必须加强对交易的审查。交易者有义务进行交易审查,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相关行业法规也适用于交易者在管理客户虚拟货币方面的行为。第三,贸易商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措施。从2020年4月起,交易者可以接受部分虚拟货币通过HotWallet(电子钱包)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交易者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用户资金安全,并制定并公布资产损失的还款计划。

中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

3.修订《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加强对 ICO(首次代币发行)的监管。 2019 年 5 月 31 日,日本众议院部分修订了《金融工具和交易法》(2020 年 4 月生效),明确 ICO、STO 和加密资产衍生品将受该法监管,同时引入电子记录可转让权概念。该法案还将禁止不公平的虚拟货币现货交易、非法行为、传播虚假新闻和价格操纵。

(二)央行数字货币相关法规研究

2019 年 11 月 29 日,日本央行发布了《央行数字货币 (CBDC) 研究报告》,对 CBDC 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1.需要立法来明确CBDC的法律地位。日本现行的法律框架不规范纸币和硬币以外的任何法定货币。因此,需要立法使 CBDC 合法化。

2.修改私法以处理 CBDC 数据的伪造/复制和丢失。在数字货币实践中,可能很难甚至不可能实时确定哪些副本是真实的中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需要在私法中建立适当的程序。例如,在处理付款时将所有 CBDC 数据视为真实数据,并在交易完成后向伪造者/复制者索赔。

中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

3.修改私法,取消CBDC的赎回权。基于账户的 CBDC 赎回可以按照现有私人银行存款的赎回流程进行处理,而基于代币的 CBDC 赎回需要进一步讨论如何取消数据赎回流程。在研究过程中,还提出了与现行《私法》相关的诸多问题,如转让时机、禁止非法收购CBDC的规则等。

4.修改刑法,重新明确伪造货币罪。目前,刑法中将伪造货币罪的客体定义为“流通的纸币或硬币”,CBDC并未成为本罪的监管对象。伪造/复制 CBDC 只是与未经授权创建电磁记录有关的犯罪,对这些犯罪的法定处罚不如伪造货币犯罪严重。因此,日本研究充分考虑到数字货币的特殊性,将伪造货币的犯罪对象修改为包括伪造/复制CBDC,从而加大执法力度。

5.修改竞争法以限制CBDC的使用。根据《竞争法》,日本银行必须在某些情况下限制某些用户和金融中介机构的 CBDC 交易。例如,根据 AML/CFT 规定,需要排除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的用户;为了保证支付结算系统的安全,还需要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者。

6.扩展的 AML/CFT 法规。为防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防止犯罪收益转移法》要求私人银行验证用户身份,存储交易,并通知可疑交易与客户的存款合同。在扩展的 AML/CFT 法规中,这些要求也适用于 CBDC 交易。

7.保护 CBDC 个人信息。银行将通过CBDC获取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因此,通过扩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利用个人信息识别特定的人,银行承担了CBDC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责任。

中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

完善我国数字货币政策的建议

(一)推动数字货币的应用和监管

日本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数字货币的应用和监管的做法,可以作为我国发展数字货币的参考。一方面,制定数字货币的基本立法。在立法层面,对数字货币的本质属性、法律地位、监管主体等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从数据、技术、场景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出台专项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制定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级法律。法规规范虚拟货币、数字货币首次公开发行(ICO)等;另一方面,修订完善滞后的法律法规。通过对相关法律中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保护等基本方面的细化和完善,可以尽快实现数字货币有法可依。

(二)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治理体系

为了推动数字货币应用的监管和立法,日本在日本金融厅下成立了“虚拟货币交易研究会”,讨论和推广监管立法的经验。一方面,我国应成立数字货币立法研究工作组或机构,研究确定数字货币在市场、安全、监管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政策、监管等建议。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另一方面,除了加强政府监管和平台自查外,金融行业协会在数字货币监管中的自律作用应进一步加强。协会要继续推进行业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积极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修订颁布,及时发布行业自律指引,规范行业有序发展。数字货币行业。

中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日本对《资金结算法》等法规的修改涵盖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从日本重视数字货币用户权益的角度来看,我国应充分考虑数字货币的匿名性和跨行业特点,明确数字货币金融消费者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安全、规范的数字货币货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数字货币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完善数字货币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财务安全和信息隐私。

(四)加强交易所反洗钱合规性

日本已将虚拟货币交易所纳入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规则,旨在使其承担相应义务。这种联动监督思路值得借鉴。我国应有针对性地制定数字货币反洗钱操作规则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和明确数字货币交易所开展的身份认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提供注册、充值等业务环节。有效引导为交易所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制度保障。

(五)探索数字货币国际监管范式

日本密切关注数字货币的国际发展和监管,正在与国际清算银行和多家央行进行研究。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数字货币前沿趋势的关注,积极参与数字货币国际监管指南及相应技术标准的制定,继续加强与各国央行的沟通与合作的相关国家。 ,使我国在数字货币领域保持领先优势。